原题:《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出台
引导传统工艺美术产业集群化发展
9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条例既突出对品种技艺的保护,又以切合时代特点的制度设计推动传统工艺美术创新发展,重点加强了相关人才的培育、引进和服务保障措施。
江苏是中国工艺美术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传统工艺美术历史悠久、品种丰富、技艺精湛,涵盖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织绣等11个大类100多个小类。条例突出了对品种和技艺的保护,明确对我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目录管理,规定工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采取搜集整理建立档案、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依法实施保密、资助研究培养人才、发掘和抢救濒临失传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等具体措施。
条例还从加强对天然原材料保护和管理、发掘抢救濒临失传技艺、建立技艺保护或保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构建体系化保护网络,进一步强化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
在促进积极保护、有序传承的基础上,条例要求深入挖掘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创新传统工艺美术表现形式,鼓励开发具备传统特色、适应现代生活的工艺美术品,扶优扶强地方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尤其是考虑到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条例围绕保持和增进这一优势,提出要引导产业集群化、区域化发展,建设产业园区、特色村镇、集聚地等,积极鼓励数字化转化应用,大力支持特色品牌与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拓展多元宣传渠道,全面提升江苏传统工艺美术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针对传统工艺美术人才流失、人才断层等问题,条例明确了人才培育、引进和服务保障措施,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的责任,鼓励和支持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经营者等加强人才培养,支持技艺水平较高的人员带徒授艺,鼓励引导建立相关人才培育、产学研合作等基地。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评选是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机制,条例不仅要求定期开展相关评选,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这些高端人才开展保护传承相关活动,为其艺术创作以及设立工作室等提供优惠便利。(记者 陈月飞)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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