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桂林作为热门旅游目的地将迎来客流高峰,旅游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备受游客关注。9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批准《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该条例的出台,为桂林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提升游客体验、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不合理低价游”和专门的旅游购物活动,长期以来都是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重点、难点。条例抓住“不合理低价游与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旅游市场秩序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进行“小切口”立法。将“不合理低价游”和旅游团队购物活动的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高标准新要求,对旅行社、导游开展旅游活动和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经营活动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新业态、新问题进行规范性引导。
具体举措上,推行旅游电子行程单制度,将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作为旅游行程的延伸,和包价旅游合同一并纳入旅游电子行程单管理。为了保证旅游电子行程单制度有效实施,创新设定了违反旅游电子行程单填报和使用规定的行政处罚。针对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通常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将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纳入合同管理,并进一步明确合同必要内容。参照旅游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创新设定了行政处罚等。
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利于解决一些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老大难问题,推动桂林旅游业提高服务质量和转型升级,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记者佘鸿雁 通讯员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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