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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江苏省法院、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在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万多尾鱼被放入长江,其中包括中华鲟等珍稀鱼类,将对促进长江珍稀鱼种种群数量恢复、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起到重要作用。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江苏法院审理了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涉长江大保护案件,促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入人心。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章斌炜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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